******林业局关于采购生态护林员意外保险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护林员管理,确保护林员在野外作业时的安全保障,降低其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局拟为全县在岗生态护林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现就相关采购事宜进行公告。
一、本次采购项目为“凤山县生态护林员人身意外保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保险范围:覆盖全县所有在岗生态护林员。
(二)保险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时间将在采购合同中明确)。
(三)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补偿等。
(四)保费标准:人均保费10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经批准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
(二)供应商应在我县设有营业机构,具备提供保险服务的能力和条件。
(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三、采购方式及流程
(一)采购方式:本次采购将采用询价采购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积极参与报价。
(二)报价要求:供应商需提交详细的报价单及保险方案(含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保费标准、理赔流程等关键信息。
(三)评审标准:我局将根据供应商的报价、保险方案、服务质量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采购流程:公告发布→供应商报价→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实施保险服务。
四、公告期限及联系方式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止。
(二)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采购详情,请联系我局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林子程 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保险服务的全面性、充足性和性价比,确保为生态护林员提供优质的保险保障。
(二)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林业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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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