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和锦绣二期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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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调整融和锦绣二期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一)、4栋住宅减少建筑层数,由原来的18层改为14.5层,4栋住宅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9577.35平方米改为7848.44平方米;屋顶层增设一层屋顶挑檐造型。
(二)、5栋住宅二层至十八层阳台扩大面积,阳台总增加面积352.58平方米,首层架空层增加面积3.88平方米;5栋住宅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7046.53平方米调整为7402.99平方米;屋顶层增设一层屋顶挑檐造型。
(三)、6栋住宅二层至十八层阳台扩大面积,阳台总增加面积445.10平方米,6栋住宅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6225.11平方米调整为6670.21平方米;屋顶层增设一层屋顶挑檐造型。
(四)、7栋住宅二层至二十六层阳台扩大面积,阳台总增加面积918平方米,一层取消原来的2#楼梯,一层架空层增加2.96平方米,一层商业面积增加0.54平方米;二层取消2#楼梯和3#楼梯;7栋住宅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4628.92平方米调整为15501.70平方米;屋顶层增设一层屋顶挑檐造型。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融和锦绣二期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5年4月11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5年4月14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xwzx/tzgg)。
六、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11日。
七、听证时间: 2025年4月14日上午11点00分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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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