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瓦沟河防洪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清水县瓦沟河防洪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改革局以清发改〔2025〕63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交易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工程名称:清水县瓦沟河防洪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1.2建设地点:清水县永清镇西关村。
1.3建设内容:新建瓦沟河水渠及盖板,排水渠长度为160米,净尺寸(3.5m*2m)。
1.4资金来源:申请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1.5招标预算控制价:115.38万元。
1.6计划工期: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6月20日,总工期60日历天。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8招标范围:清水县瓦沟河防洪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全过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本次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6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质,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报名时间: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4月9日17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18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报名须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截图(查询时间同报名时间)、“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查询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9竞价时间: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4月14日08时00分至2025年4月14日18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竞价。
三、发布公告媒介: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ggzyjy/index.ht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张娇娇
联系电话:******
清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9日